汉字是形音义的统一体,形、音、义之间是相互关联的。虽然从古至今,汉字的形体、读音和意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汉字的基本性质没变,现代汉字仍然是形音义的统一体,形、音、义之间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某种关联。
造字之初,每个字的定型应当是有一定根据的,许慎据小篆之形将汉字分为六种,象形字、指事字以形表义,会意字合形会意,形声字兼表音义。可是隶变使汉字形体不再象形,简化更是增强了汉字的符号性;语义的演变和渐趋丰富又让字形与字义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语音系统的演变则使形声字的表音功能降低。那么,古今汉字在形音义的关系上到底存在哪些差异呢?
一、古今汉字的形义关系
由于字形的演变和汉语的不断丰富与发展,字形与字义的关系也在不断变化。在古代汉字阶段,字形与字义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字形与本义(即当时的常用义)的关系上,而现代汉字阶段字形与字义的关系主要是字形与现代常用义的关系。
1. 古代汉字的形义关系
汉字产生之初,其形体与意义的关系是怎样的,因为没有流传下来的文献可供参考,我们不得而知。根据汉字的性质,我们可以推断,在造字之初,或者说在图画文字阶段,汉字数量尚不多,其形体与意义的关系应该是很简单的、直观的,这时的字形基本上反映的是字的本义。可是文字要成功地记录汉语,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上升为记录汉语的工具,就不能总是停留在象形阶段,而只要离开了图画阶段,字形的表义功能就会受到限制。
到了古文字阶段,部分汉字形体还具有相当直观的表意性。这种通过自己的形象表意的字符称为形符。早期汉字象形程度较高,表意字多使用形符。象形字、指事字如“山、鱼、鸟、木、本、末”等以形表意,会意字如“寇、即、既、北、得、弃”等合形会意。这种形义关系,可以帮助人们理解语义。
早期的形声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某些形声字的字义与形符的意义基本相同。如“船、頭、爹、爸”。
随着汉字象形程度的逐渐降低,汉字变得不象形之后,形符的表意作用被破坏了,人们不再依靠字符的形体而是根据它所表示的字义来判断。这种依靠字义来表意的字符称为义符。春秋以后的表意字,有许多就是用义符构成的。如“楞、甭、孬、尘、尖、耷、掰”等等。后来,义符逐渐取代了形符。形声字往往直接用义符与音符合成。义符的意义是固定的,用有限的义符来造出数以万计的形声字,义符肯定不能准确地表示每个形声字的字义。所以,形声字的形旁多数不能准确表意,它只表示事物的类属、范畴,目的就是给同类事物一个共同的特征,将同类的事物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明显的字族,显示此族字的系统性和清晰的血缘关系,同时也显示了先民对事物的认识程度。《说文解字》“足”旁有85个字,其意义与足(膝盖以下部分)有关,但有的是足的动作,如“践、踏、跳”,有的是足的部位,如“跟、踝”,有的是足行的样子,如“跛、蹇”,此外,足所涉及的“路(道也)”“趹(马行貌)”等字也以“足”为义符。所以说,形旁和形声字的字义联系是比较宽泛的、不太确切的,只是提示一个义类的信息而已。但就是这样一个提示作用,就可以帮助人缩小认知的范围,减轻大脑的负担。例如听到“只”这个音,无从知其形与义,但看到字形“枝”“肢”,就马上知其所指。
2. 现代汉字的形义关系
如果说在古代汉字阶段,我们探讨字形与字义的关系主要以字的本义为主的话,可是到了隶楷阶段,汉字彻底摆脱了象形表义的形态,成为记录汉语的符号,从字形上往往看不出什么意义的信息,即便是原本象形的字,也早已失去了本来的面目。例如“寒”金文像人在房屋里铺草以御寒意,隶变后“人、房、草”形与原来的形象相去甚远。
有的意符在隶变后形体因构字部位的不同而发生分化,例如“心”本是象形字,《说文解字》“心”部字263个,无论居于何部位,其字形不变;可是隶变后,处于左旁的“心”受汉字方块的约束,变为“忄”,二者相去甚远,这时我们分析字形与字义的关系就需要先经过溯源使变形部件获得音义,然后才能谈论形义关系。
同样,古今字义的变化也是必须注意的。由于汉语在不断变化,语言中某些意义的消失往往会造成字本义的消失,进而引申或假借出了新的意义,这又使得字形与意义的联系中断。如“我”本象形字,甲骨文象兵器形,假借作第一人称代词,本义消失。再如“特”本指公牛,其义今不存。
因此,到了现代汉字阶段,就不能仅仅以传统六书来分析现代汉字的形义关系。要考察字形与字义之间的关系也不能再以字形是否能表意为标准来探讨字形与字本义的关系,而应根据现代字形分析现代字形和现代常用字义的关系,从字形与它所代表的词的意义是否一致入手。比如“马”本是象形字,现在虽然不象形而成为记号字,但它本身固定下来的“马”这个词的意义始终没变,当它作意符组成“骏、驭、驰、驯、骑”等形声字时,也是靠它自身固定下来的词的意义来表与“马”有关的意思,所以还应把它看作是真正的意符,是可以反映字义的。只要了解“马”的意义,一旦见到以“马”为左偏旁的字就会自然地联想到这个字所代表的词的意义与马有关。但是“骗(《集韵》:跃而乘马也。)、骄(《说文》:马高六尺为骄。)”等字义本与马有直接联系,可是现代常用义“欺骗”“骄傲”与“马”无关,所以“马”在现代人的心中就成了记号。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在理解字义时往往倾向于选择自己熟悉的简单事物来帮助记忆,愿意从字面上建立最直接的联系。这是人的一种直观第一的认知心理的反映。见“三点(氵)”而知为“水”,见“王”旁却不知是“玉”,也是因为人的认知心理在作怪。“玉”与人的现实生活逐渐脱离,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就逐渐陌生,只知道“玉”表“玉石”而不必知道“王”是“玉”的古形体。这种心理是长期应用汉字的过程中约定俗成下来的。
根据上述规则,参考传统六书,现代汉字基本上也可以分为六种——会意字、形声字、半意符半记号字、半音符半记号字、独体记号字、合体记号字。所谓记号字就是形体不再表意的或不再表音的,或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的,它主要来自古代的象形字,往往具有较强的构字能力,是理解或掌握其他字的基础。
现代汉字字形反映字义的能力到底怎样呢?施正宇对3500个现代汉语常用字中的2522个形声字的形符进行了测查,发现现代形声字有效表义率为83%。[1] 可见,现代汉字的形义联系还是比较紧密的,同时也证实古今汉字的基本性质是一致的。
二、古今汉字的形音关系
1. 古代汉字的形音关系
在古文字阶段,象形字、指事字和, 会意字等字形本身不能提供任何语音信息,都和语音没有直接的联系。假借字虽和语音有关,但属于同音字的借用,与字形无关。汉字的字形与语音发生直接联系始自形声字的产生,只有形声字的出现才使汉字的形体和读音具有了切实的联系,汉字的形体开始具有了表音的功能。
由于上古音研究的不足,我们不能详细统计古代形声字的声旁的表音功能,但是根据形声造字的原理,可以推知初造出的形声字,凡是同一声旁的字读音都是相同或相近的。在古文字阶段去古未远,形声字的声旁也基本能起到表音作用,能够比较准确地提供字音信息。《说文解字》收字9353个,形声字多达7697个,占了总数的82%还多。许慎均采用“从某,某声”的解说方式分析字形标注字音,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 现代汉字的形音关系
在现代7000个通用字中,形声字有3975个,占56.7%。形声字在现代汉字中的地位和作用仍然相当重要。可是到了现代汉字阶段,形声字声旁的表音功能相对于古代汉字而言已经大大弱化了。周有光1978年的研究表明完全规则的形声字大约只占汉字的30%,声旁的有效表音率只有39%。[2] 20世纪90年代初,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汉字整理研究室从声韵调三方面对声旁与整字读音的声、韵、调关系的研究表明,声旁与整字读音的声、韵、调全相同的情况占38%,声旁与整字读音的声、韵相同,调不同的占18%,声旁与整字读音的韵相同,声、调不同的占16%。[3] 由此可见,现代汉语形声字声旁的表音功能总的来说削弱了。在这种情况下,形声字的声旁可以帮助提示一定的读音信息,但也可能会起干扰作用。
声旁表音功能的弱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一是语音系统的演变。在语音演变的过程中,形声字的声旁或形声字本身的读音发生了改变,于是产生了声旁表音不准的现象。“古无轻唇音”,本来都读重唇音的字到隋唐时代发生分化,如“昧”及其声旁“未”在古代同属重唇,后来“昧”读重唇,“未”读轻唇。这种情况相当多。“胎、怠、殆”和“治、始、怡”两组字都以“台”为声旁,而今读音并不相同,也是由于语音发生了演变的缘故。
二是字形的变化。汉字形体在历史上有两次重大的变革:一次是秦汉时期的隶变,一次是解放后的汉字简化。这两次变革使许多形声字的声旁发生变化,如“更(原从攴丙声)、急(原从心及声)、布(原从巾父声)、疫(从役省)”都是隶变后消失的形声字;“鸡(雞)、办(辦)、盘(盤)、际(際)”都是简化后消失的形声字。
虽然有少数字在简化时对其表音不准确的声旁进行了替换,使简化后的汉字表音更准确,如“態、證”分别简化成“态、证”,改变了一些由于语音的演变造成的声旁表音不准确的情况,增强了表音功能,但数量太少,不足以扭转声旁表音率低的现实。
三、汉字的音义关系
一般认为,语言中音与义的结合是任意的,声音和概念没有必然的联系,任何声音都可以表示任何概念。但是,经过社会长时间的约定俗成,某一声音就固定地表示了某个概念,于是在这一语言系统里它们发生了联系。
汉字在记录汉语的时候,一般并不直接显示读音,而是侧重显现它所表达的某个特定的含义,因此,最初的象形字、指事字和独体会意字都体现了以形表义的思想,没有考虑声音的成分。有一部分会意字,其中某个意符除了表意以外,还有表音的作用,但这种表音是次要的,它的主要作用还是表意。这种字叫做“亦声字”,《说文解字》有“某亦声”的提法。如:
珥:是一种耳饰,从耳玉,耳亦声。 坪:是平土,从平土,平亦声。
返:是还走,从反走,反亦声。 娶:是取女作妇,从取女,取亦声。
此外,一部分形声字的声符在表音的同时也有表意的作用。本来形声字形符表义,声符表音,分工明确。可是在语言文字的发展过程中,重视表义的民族思维促使人们给表意不清的字加注意符,造出新的形声字。因此,一部分声符的意义和形声字的字义有联系,即音符兼表意。例如:
蛇:由初文“它”加注意符“虫”。 暮:由初文“莫”加注意符“日”。
征:由初文“正”加注意符“彳”。 捧:由初文“奉”加注意符“扌”。
古人就注意到了某些声符能表意的现象,汉代开始使用声训的方法,即用同音字或音近字去解释字义。许慎作《说文解字》,郑玄注经,都使用读若、读为的方法,就是声训的应用。刘熙作《释名》,通篇使用声训的方法。到了宋代,王安石在《字说》中指出“凡字声都有义”。王圣美进而提出“右文说”,认为“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虽然这种因声求义的做法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毕竟发现了汉字形体的读音与意义的关系,为汉字研究开辟了一条新路。
因为这类兼表音义的字在汉字中数量不多,而且这种音义关系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对语源的探求上,属于训诂学的范畴;而现代汉字的形义关系重点在现代常用义上,所以对音义关系的分析不是现代汉字学研究的重点。
综上所述,因为现代汉字的字形、字音、字义不同程度地存在联系,所以我们可以在汉字教学实践当中充分利用这种联系,提高汉字学习的效率。为了充分认识和了解现代汉字,人们仿照传统六书的分类方法,把现代汉字基本上也分为六种——会意字、形声字、半意符半记号字、半音符半记号字、独体记号字、合体记号字。其中记号字是形体不再表意的或不再表音的,或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的,它主要来自古代的象形字,往往具有较强的构字能力,对这部分字进行溯源析流,有助于与之相关的其他字的识记。这种汉字分类法是基于一般人对汉字的理解与认知的,它与语言学家理解的结果可能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差异,但并不影响我们对汉字中现存的形音义关系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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