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领:
明德、新民、至善;
八条目: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三纲领八条目,中国宋、明时期理学家对《礼记·大学》的中心论点所作的概括。
朱熹在他所著的《大学章句》中,把《大学》提出的“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三者称为“大学之纲领”,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项称为“大学之条目”。
后人称之为“三纲领八条目”,简称“三纲八目”。
三纲领八条目成为后世封建政治伦理哲学的重要内容。
《大学》本身对“格物”、“致知”未作解释,朱熹认为这是原文有阙佚,于是补撰《格物致知传》一章,简括地表述了他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认识论观点,给《大学》增添了原来没有的哲学内容。
此后,在理学内部的不同派别之间,以及理学家和反理学的思想家之间,围绕“格物致知”问题展开了争论,在客观上促进了理论思维的发展,丰富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哲学史。
《大学》分“经”、“传”两部分:“经”指的是道、根本、原则和规律;“传”则用以诠释“经”的。大学的经文名为“大学之道”,其内容有“三纲八目”之分。“纲”是大纲、纲领,指主要的部分;“目”是细目,大项中再分的小项;纲目即大纲和细目,古有“纲举目张”一说。《大学》“三纲”指明明德、亲民和止于至善。“八目”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